食品安全和电商新规你必须了解:下月起将有多项新法规实行
食品互联网 · 2016-09-20 09:37:46 1502 次浏览
摘要:从10月1日开始,电商平台再进行集中促销活动必须遵守《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否则可能会被查处。

1、电商“大促”:不得限定退货条件赠品应提供三包服务

从10月1日开始,电商平台再进行集中促销活动必须遵守《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否则可能会被查处。

《规定》明确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此次《规定》对赠品也有了严格限制。《规定》要求,网络集中促销中附赠的商品,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提供“三包”服务。

2、新《食品安全法》史上最严:网购食品出问题第三方平台需负责

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在第三方平台提供赔偿后,消费者还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

3、手机流量当月不清零:流量能留一个月默认开通该服务

中国移动、电信、联通三家运营商正式对外公布,10月1日起为手机上网按流量计费的月套餐用户推出套餐内流量当月不清零升级服务。

届时,手机用户无需申请,即可开通此项服务。开通后,套餐内的流量当月内用不完,可以转存至次月优先使用,但剩余流量不能累计到第三个月。此服务仅针对手机上网按流量计费的月套餐用户。

4、互联网保险步入“规范发展”轨道:第三方网络平台退出管理不得代收保费

10月1日起,保监会下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采取与线下产品一致的监管要求,通过明确列明禁止性行为的方式强化保险机构和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市场退出管理。

《办法》规定,投保人交付的保费应直接转账支付到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专用账户,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费并进行转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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